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大学设立“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”
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,加强与各专业机构在知识产权重大理论课题攻关等方面的合作,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华东政法大学、西南政法大学、深圳大学共五所高校设立“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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